shǐ

刺史


拼音cì shǐ
注音ㄘˋ ㄕˇ

词语解释

刺史[ cì shǐ ]

⒈  古代官名,自汉设立本为监察郡县的官员,宋元以后沿用为一州长官的别称。

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;

引证解释

⒈  古代官名。原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,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。 汉武帝 时,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部置刺史。 成帝 改称州牧, 哀帝 时复称刺史。 魏 晋 于要州置都督兼领刺史,职权益重。 隋炀帝、唐玄宗 两度改州为郡,改称刺史为太守。后又改郡为州,称刺史,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。 宋 于州置知州,而无刺史职任,刺史之名仅为武臣升迁之阶。 元 明 废名, 清 仅用为知州之别称。

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詔条察州,秩六百石,员十三人。”
唐 韩愈 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其餘观察及诸州刺史、县令、録事、参军多至每月五十千。”
清 顾炎武 《日知录·隋以后刺史》:“汉 之刺史犹今之巡按御史; 魏 晋 以下之刺史,犹今之总督; 隋 以后之刺史,犹今之知府及 直隶 知州也。”

国语辞典

刺史[ cì shǐ ]

⒈  职官名。古代司地方纠察的官,后沿称地方长官,清时为知州的尊称。

英语provincial governor (old)​

法语gouverneur provincial (arch.)​

分字解释


※ "刺史"的意思解释、刺史是什么意思由国学字典提供。

刺史的造句

  • 卒,追赠定州刺史、河间公,谥曰宣。
  • 仁杰之子狄光嗣,历任淄、许、贝三州刺史,事亲至孝。
  • 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,及郡国守、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;又故刺史、二千石清高有遗惠、为众所归者,皆诣公车。
  • 以郢州刺史宜丰侯循为太保,广州刺史曲江侯勃为司空,并征入侍。
  • 这是杜牧任池州刺史时偕友人游览齐山的即兴诗,愉悦中不乏豪情。
  • 时年河朔饥馑,前任刺史苛暴,百姓多数流徙散亡。
  • 濮州刺史慕容彦超坐违法科敛,擅取官麦五百斛造麹,赋与部民。
  • 刺史府的属官和侍卫们闻声而至,忙举火四下搜寻,刚才还轻歌宴舞的刺史府内鸡飞狗跳,乱作一团。
  • 各州刺史和河东道按察使这批官员邀请也就算了,毕竟李治监国期间,曾有不少文书往来,也算私下联谊。
  • 又建延州为保塞军,以保大行军司马、延州刺史李孝恭为节度使。